滁州市民公约和滁州文明16条出台

滁州日报 2018-06-15 08:28 大字

[摘要] 滁州市民公约和滁州文明16条出台

本报讯 《滁州市民公约》和《滁州市文明16条》日前正式确定。6月12日市创城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以此为准,广泛宣传普及,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滁州市民公约》具体内容是:爱国爱滁、守法守纪,立诚立义、尽职尽责,互帮互助、修身修家。

《滁州市文明16条》具体内容是:1.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2.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3不随地吐痰,外出备好纸巾;4有序排队不插队,出入电梯间先出后进;5.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6.开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电瓶车不走机动车道;7.在停车线内停车,车头朝同一个方向;8.不讲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座椅上卧躺;9.不乱搭乱建,不在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10.不损坏公物,不毁绿种菜;11.不乱贴乱画;12.外出就餐不剩菜剩饭,做到“光盘”;13.不占道经营,不乱设摊点;14.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15.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16.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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