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因水质恶化赔付补偿600万

安徽商报 2018-03-17 12: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汪漪)滁州市因为断面水质严重恶化,需要支付污染赔付金600万元。近日,安徽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向各市人民政府通报了2018年1月份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这标志着《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实施。

《办法》明确,将通过经济手段惩罚水质恶化的地区、奖励水质改善的地区,以此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根据规定的污染赔付金和生态补偿金标准,经计算,2018年1月,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水质超标的断面共22个,需要支付污染赔付金合计2250万元;水质提升的断面共26个,获得生态补偿金合计1550万元。按照断面水质恶化和改善的情况,因断面水质恶化较为严重的滁州、淮南、六安3市支出金额最多,三市分别支出6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因断面水质改善获得收入最多的是阜阳市,收入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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