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获“良好”

皖东晨刊 2018-03-08 01:08 大字

[摘要]安徽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成绩单”公布

大气污染防治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的重要工作,这项工作干得好不好,看得见的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是其核心评价标准。3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根据相关规定,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市将面临区域限批,即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将被暂停审批。

考核结果 滁州市被评为“良好等次”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分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2017年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终期考核结果。经考核,黄山市、合肥市为优秀等次,滁州市、芜湖市为良好等次,宣城市马鞍山市安庆市六安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北市宿州市为合格等次,池州市、阜阳市、淮南市、亳州市为不合格等次。

据市环保局数据显示:2017年,滁州市空气质量排名列全省第6位,控制幅度列全省第1位;PM10年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绝对值全省排名列第6位,控制幅度列全省第2位;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绝对值全省排名列第5位,控制幅度列全省第3位;2017年全年,滁州市“优”44天,“良”183天,优良天数共22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2.2%。

未来目标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春节前夕,滁州市积极开展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采取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据监测统计,春节期间,滁州市PM2.5日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春节假期下降16.5%;PM10日均浓度为7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春节假期下降20.5%。元宵节,滁州市PM2.5日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44.2%;PM10日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51.6%,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2018年,滁州市将围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当前,滁州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将与广大市民、群众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倡导低碳、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持续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环保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项环保行动,让滁州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美。

(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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