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贷慢客户受损失本报协调后,银行同意解决,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
[摘要]本报协调后,银行同意解决,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去年6月开始申请房贷,直到今年1月银行才放贷,但银行要执行现在的利率政策,这样算下来,老张要多付不少利息,他觉得银行的做法有点霸道。
老张是滁州市人,去年给儿子小张在滁州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面积80多平方米,总房款约50万元,2017年4月10日,首付了近20万元,剩余的30万元要从银行贷款。
交完首付后,老张和小张就在开发商和银行的指导之下,开始准备各类申请贷款材料,几经反复,终于在2017年6月把材料交给了银行,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让老张不满意的是,每一次长长的等待后,都是他打电话催银行,银行从来没打电话主动告知贷款审批情况。他打电话催时,得到最多的答复是“银行放款额度有限,还要再等一等。 ”这样,左等右等,一直就等到了2018年1月。
老张告诉记者,2018年1月,银行工作人员给老张打电话说,要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并且要执行现在的利率政策,总之就是他要多付利息了,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把材料拿走,到别的银行去贷款。老张对此很有意见,“一直拖延放款的是银行,现在国家政策调整,怎么能让我受损失呢?如果银行在当初就拒绝放款,说我不符合贷款条件,我服气;可是拖了近8个月之后,让我拿走材料,我怎么能服气呢? ”
接到老张的反映,记者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该银行的客服,表达了老张的立场,希望客服向领导反映并妥善处理此事。
随后,该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了调查及处理情况:小张买房贷款,银行一直没放款,这都是实际情况,原因是2017年银行贷款额度有限。一直到2018年,小张的贷款可以发放了,又遇到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原先可以打折的利率现在不打折了。银行立即将这类情况汇报给了上级,上级开始不同意打折。由于本报的关注,该银行再次请示了上级,上级同意执行原先打折的利率政策。也就是说,老张和小张的问题解决了。
对此处理结果,老张表示满意,同时,他也很感谢本报对他提供的无私帮助。 “没有你们报社的仗义执言,我真不知道到哪说理去,谢谢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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