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
本报讯(记者喻松通讯员支健康)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滁州市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属地管理体制、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发挥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军队、武警部队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保障、抢险救援、医疗防疫、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对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军地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灾害预防和救助的机制更加完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大力培育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社会组织。完善应对灾害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建立大灾(巨灾)保险分担模式,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综合减灾能力将全面提升。滁州市将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涵盖多部门的自然灾害大数据和灾情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灾情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能力。强化“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减灾和应急救灾的装备保障水平。发挥现代科技作用,提升重大自然灾害防范的科学决策和应急能力。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推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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