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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网约车管理细则颁布实施

滁州日报 2017-12-13 07: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蒋瑞蕊)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滁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经营服务行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细则》共8章38条,明确网约车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并且是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本市机动车号牌,且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使用年限不能超过3年,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车型档次应当高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50毫米以上。

目前,网约车驾驶员证考试已开始受理申请。需要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的个人,可以登录安徽省出租汽车业务网上申请系统申请。原持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可以向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经审查合格换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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