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雾霾天气减少户外活动
据中安在线-滁州网报道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自12月5日安徽省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后,滁州市环保、气象部门结合未来天气情况,于12月6日9时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在全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连续两天发布蓝色预警
记者了解到,在安徽省发布黄色预警之前,市环保与气象部门根据滁州市实时天气情况,先后于12月4日14时和5日10时分别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及相关措施。12月5日,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预测全省包括滁州市在内的15个城市在12月5日晚至12月8日上午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并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滁州市未来天气情况预测,市环保、气象部门于12月6日9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将采取管控措施减轻大气污染。
雾霾天气减少户外活动
据悉,这段时期滁州市的雾霾天气主要是受持续静稳天气和污染团传输过境共同影响。根据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Ⅳ级响应时将采取相应强制性减排措施,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各类施工工地物料全覆盖,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渣土车辆净车出场、密闭行驶,不得抛、洒、滴、漏;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全覆盖,作业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增加道路吸扫、洒水、喷雾频次;火电、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矿山、混凝土搅拌站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各类执法检查。
雾霾天气下,本刊与环保部门共同提醒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避免、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记者刘晨)
新闻推荐
为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滁州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2月底,在全市部署开展冬季道路交通保安全、保畅通百日“大会战”。抓细抓实五项措...
滁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滁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