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下月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报讯(张蕾记者郭军)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下月起,滁州市失业人员保险金计发比例由当地最低工资的75%调整为90%,每月上调187.5元,调整后每月发放标准为1125元。
根据省人社厅日前出台的规定,各地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的75%上调为90%。根据新标准,滁州市失业人员保险金将从937.5元上调至1125元,新发放标准将从12月开始执行。除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外,滁州市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一次性生育补助费也将上调。补助标准由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70%提高至5个月失业保险金,从2625元提高到5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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