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粮户帮忙平整粮食摔伤

安徽法制报 2019-11-07 22: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刘宗燕)为帮上门收购粮食的商家尽快装车,售粮户上车平整粮食,不慎摔伤致一级伤残,售粮方王某将收粮老板鲁某告上法庭。10月28日,记者从明光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13日,鲁某开自家货车上门到王某家收购水稻,采取将水稻装在翻斗车里过磅后挂到货车尾部“爬墙虎”梯子上,用电动控制翻斗车往上爬到顶部倾倒粮食。因见车厢后部粮食堆积较多影响倾倒,王某到车厢里帮忙把粮食往前平整过程中不慎从车厢上摔落头部着地受伤,住院治疗100余天,花去医疗费25万余元。王某的损伤经鉴定构成一级和九级伤残,其间鲁某仅垫付1万余元,故王某起诉要求鲁某赔偿其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9万余元。鲁某认为,卖方帮助收购方打包装车是农村上门收购粮食的交易习惯,王某也有对自身安全注意和防护义务,其翻斗车没有撞到王某,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地粮食出售方没有为粮食收购方打包装车的交易习惯,王某上车为鲁某平整粮食的行为纯属义务帮工,鲁某并未明确拒绝,双方形成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王某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鲁某应承担责任。同时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无偿帮助鲁某在较高的车厢上平整粮食对自身安全有保障和防范的注意义务,对自身损害有一定过失,可适当减轻对方责任。

据此,依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鲁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费用45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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