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非故,坚持照顾流浪汉22年
晨刊讯 非亲非故,家住明光市泊岗乡新淮村的王翠华坚持照顾痴呆流浪汉22年!日前,王翠华被评为“滁州好人”。
王翠华,女,1962年12月出生。王翠华21岁嫁到泊岗乡新淮村施道勇家,全家以种田为生,农闲时靠拉粪卖给村民挣钱补贴家用。1997年秋季的一天,王翠华夫妇俩像往常一样拉粪回来,看见一个衣衫褴褛、50多岁的流浪者痴痴地站在路边,浑身直哆嗦。王翠华上去询问,流浪汉一问三不知。王翠华想,可能是饿了,于是将他带回了家。
王翠华后来打听了解到,流浪汉来到新淮村已经有一段时间,不知从哪里来,不会说话,偶尔帮助别人干点活,得一些吃的,吃饱了,就在田埂下睡觉。不给他吃的,他也不知道去要。村里人问他多大了,他都说“十二了”,因此,村里人都叫他“十二”。
王翠华心地善良,见此情况,她最终和丈夫商议后决定收留这位流浪汉。刚来时,“十二”生活不能自理,吃饭时,王翠华一勺一勺喂;不会上厕所,随地大小便,王翠华夫妇就像教小孩一样慢慢地教;生病了,王翠华夫妇就背着他到处寻医问诊。就这样,春夏秋冬,年复一年,王翠华夫妇无怨无悔地照顾着“十二”。时间来到2013年冬天,王翠华的丈夫患病去世,家里的“顶梁柱”倒了,生活一度陷入了困境,王翠华一边撑着家一边照顾着“十二”。王翠华丈夫去世后,她家的情况引起了村两委重视,经过努力,“十二”有了户口,取名叫“施道文”,并成功办理了农村“五保户”。
两年前,经好心人撮合,王翠华和村民刘子风认识。王翠华唯一的条件是必须能接受“十二”。刘子风是个老实的庄稼人,对王翠华家里的事情也有所耳闻,打心里敬佩她,欣然答应结婚后,继续带着“十二”一起生活。每当有人问“十二”王翠华对他好不好时,他总是憨憨地微笑,一个劲地点头道,“好,好,好……”
(记者徐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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