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四衔接”助力脱贫

滁州日报 2019-01-08 08:12 大字

本报讯去年以来,明光市统筹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双线合一”,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保障社保兜底脱贫工作顺利实施。

政策衔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不能通过就业和产业帮扶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滁州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统筹使用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和慈善救助等措施。

标准衔接。提高低保标准。坚持城乡低保标准一致,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城市的80%。

对象衔接。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

管理衔接。该市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民政和扶贫部门实现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共享。对脱贫人口,农村低保给予12个月的观察期,对返贫人口及时通过相关程序纳入保障范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李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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