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坚持”推进廉政建设

滁州日报 2018-03-12 07:54 大字

本报讯去年以来,涧溪镇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镇纪委牢固树立政治干部、政治机关意识,在纪委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违纪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坚持教育预防。开展党纪教育,通过学习纪委规定、通报典型案件、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实现教育常态化;组织干部岗前廉政谈话和集体谈话,增强新任干部廉洁履职意识。

坚持抓细抓常。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加强推进党委决策部署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开展专项检查4次,监督检查12次。

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线索摸排和调查处理,2017年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立足抓早抓小,提醒、约谈镇村干部6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陈忠江张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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