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前妻“吃空饷”,来安一干部获缓刑 犯贪污罪,并处罚金13万元
2015年,时任安徽来安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的李某违规安排前妻巩某进入国储库工作,后又伪造病历,安排其病休。5年间,巩某未参与国储库(后改制为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考勤和实际工作,并获取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共计149380.55元,后案发。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来安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3万元。
安排前妻“吃空饷”,套取14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男,1961年出生于安徽省来安县,汉族,大专文化,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17日,因严重违纪被来安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4月22日因本案被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7月30日被来安县法院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与巩某于2008年4月结婚,2014年5月离婚,二人约定子李某1由巩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巩某1000元抚养费,并准备后半生继续与巩某共同生活。
为使巩某有一份稳定收入,2015年5月,时任安徽来安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国储库)主任的被告人李某违反原来安县粮食局于2010年2月8日下发的《来安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规定程序,私自决定并安排分管人事的时任国储库副主任,将巩某违规招入国储库作为临时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自2015年5月份开始,由国储库给巩某发放工资、奖金、代缴五险等。
2015年7月,被告人李某伪造巩某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医院诊断证明,2015年8月,被告人李某安排巩某写一份申请病休报告,后安排副主任批准巩某病休。自2015年8月起,国储库按在职人员收入的85%的标准给巩某发放工资待遇。
2015年底,国储库在向原来安县粮食局上报粮食系统人员花名册时,将巩某顶替他人空缺编制上报并通过审核。2015年5月至2020年10月,巩某未参与国储库(后改制为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考勤和实际工作,并获取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共计149380.55元。
犯贪污罪一审获缓刑,并处罚金13万元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犯罪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系受国家机关任命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吃空响”的方式骗取国有财物,计人民币149380.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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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