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开出首张“反食品浪费”罚单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于2021年4月29日开始施行,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整治食品浪费行为,实施次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全面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
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县塔山西路一家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设置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忒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执法人员现场宣传了《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内容,并当场对其开具了“反食品浪费”罚单,对其上述行为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系该县首张反对消费浪费罚单。同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负责人立即于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深入全县食品经营户开展排查,对存在食品浪费行为给予严厉查处,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刘金保赵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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