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四举措”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本报讯 为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提供有力保障,近日,来安县四举措有效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执法事项。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清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压实执法责任。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复议、应诉,以及扣留、查封和罚没财物管理等行政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依法行政。
完善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戴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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