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自然资规告字[2020]1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19]86号、[2019]88号、[2020]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土地估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LAGY2020-1
341122700001
GB000251
汊河经济开发区朝阳路西侧、文安路北侧60000.590工业≥1.2≥40%≤50≥150508658653403819
BA0661
LAGY2020-2
341122102003
GB00005
水口镇原工业集中区经一路东侧、恒诚铸造公司南侧6805.210.21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69693403819
BA0656
LAGY2020-3
341122102004
GB00014
水口镇原工业集中区宁洛高速南侧、经二路东侧7924.811.89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80803403819
BA0655
LAGY2020-4
341122102004
GB00016
水口镇原工业集中区宁洛高速南侧、益飞科技东侧14595.721.89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1451453403819
BA0643
LAGY2020-5
341122102004
GB00015
水口镇原工业集中区宁洛高速南侧、经三路东侧28884.33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29293403819
BA0646
LAGY2020-6
341122102004
GB00017
水口镇原工业集中区经二路东侧、
创业路南侧
9392.414.09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94943403819
BA0657
LAGY2020-7
341122102013
GB00007
水口镇新河村、中奥建材南侧2526137.89工业≥1.0≥40%按照控规要求≥150502512513403819
BA0641
LAGY2020-8
341122800001
GB00016
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以东、黎明路以北65133.397.7工业≥1.2≥40%36≥150509519513403819
BA0589
LAGY2020-9
341122800001
GB00017
县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以东、黎明路以北86152.8129.22工业≥1.2≥40%36≥15050125812583403819
BA0591
LAGY2020-10
341122800002
GB00033
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53328.979.99工业≥1.2≥40%36≥150508168163403819
BA0601
LAGY2020-11
341122102003
GB00027
水口镇十二里半东部金弘安米业公司东侧、金禾路西侧3483652.25工业≥1.0≥40%36≥150504054053403819
BA0563
LASZ2020-1
341122900002
GB00007
汊河新区黄文路北侧、向荣路西侧3352.35.03公用设施≤1.0≤3540-501391393403819
BA064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12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各宗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10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来安县新丰南路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为:
2020年2月3日8时至2020年2月12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2.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3.地块成交后,编号LASZ2020-1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
4.工业用地的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5.编号LAGY2020-1号、8号、9号、10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其他工业用地及编号LASZ2020-1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蔡子豫李磊
联系电话:0550-56128635681223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号:20010046356066600000012
(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账号:12130001040011372
(三)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号:20334112200100000202051
(四)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号:34001737208050410040
(五)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账号:2410401021000014707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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