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本报讯(通讯员牛月记者袁中锋)12月6日,记者获悉,来安县法院日前对以邓繁荣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繁荣因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其他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9月,来安警方在侦办一起涉黑案件时发现一条新线索,全椒县居民李某因债务逾期,被江苏省南京市一金融公司时任安徽地区总代理邓繁荣等人带至来安县一宾馆内拘禁长达三天两夜,期间饱受殴打、侮辱。2018年12月15日,来安警方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今年2月19日至20日,在滁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历时18小时,辗转南京、滁州、来安三地,一举抓获涉案人员邓繁荣、陈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车辆1台、手机12部、各类记账纸和账本229份,查扣冻结资产50余万元。由于该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且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案件跨度时间长,部分被害人因负债背井离乡,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在审讯、调查阶段遇到了极大难度。专案组历时4个多月,共收集材料500余份,查实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涉及非法拘禁案件8起、寻衅滋事案件17起、敲诈勒索案件2起,形成卷宗4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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