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贫困村的脱贫样本
滁州日报记者 王 琼 张开兴 本报通讯员 赵正平
从“三无"贫困村,到2016年出列,来安县龙山村在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及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政策的支持下,通过打造“贫困户+大户+企业+村集体"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租金保底+务工收入+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走出了一条产业兴村富民的新路子。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首次突破30万元,连续三年实现翻番,今年有望突破50万元。
这一做法得到了省财政厅的认可,日前被列为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典型案例。
光伏发电带来“阳光收入"
上午11点,贫困户朱承先来到村里光伏发电站旁,清理了枯枝烂叶,查看是否运行正常。“每月有光伏维护员的工资,每年村里还有分红,再加上房租、土地流转费用,今年就能脱贫啦!"朱承先笑着告诉记者。
作为来安县11个贫困村之一的龙山村,是一个典型的“无名山河流、无优势资源、无特色产业"的“三无"贫困村。在村里,和朱承先一样的贫困户有113户208人,其中老弱病残103户188人,占比达90%以上。
面对这样的困境,龙山村开始谋划项目。光伏发电站就是其中之一。借助国家政策支持,2016年起,村里建起了3组光伏发电项目,加上国家补贴,每年收益10万余元。
项目建好了,村里开发了公益岗位,聘用3名贫困户当光伏维护员,每月每人发放200元工资,另外县里还为每名参加公益岗位就业的贫困户发放500元补助。700元一个月的收入,对于像朱承先一样长期患慢性病又不能从事重劳动的贫困户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扣除运维成本外,光伏发电收益的70%以上都用于贫困户直接增收,倾向于老弱病残。"龙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支荣鑫说,贫困户不仅能直接领到工资,还能享受就业奖补,通过激发内生动力,让贫困户直接增收,带动他们真正走上稳定脱贫的道路。
果蔬大棚带来“绿色收入"
初秋时节,刚刚从果蔬大棚忙碌回来的朱守品,站在从朱承先家租来的房子门前抽根烟、歇一歇。“去年9月份承包了果蔬大棚种草莓,每亩收入有2万元。"朱守品说。
有着十几年草莓种植经验的朱守品是明光人,之所以选择在龙山种植,就是看中了这边的大棚和土壤条件。他告诉记者,除了种植草莓之外,他还流转了20多亩土地用于育苗,今年计划引进新品种,种植更多水果。
2018年4月来龙山工作后,支荣鑫发现村里脱贫的痛点和难点就是村民缺乏创新精神、劳动力流失较多,而没有特色产业则是脱贫道路上最大的短板。
龙山村全村面积约2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1.3万亩。耕地面积较多,那就“有土吃土"。龙山村有种植蔬菜的传统,经村“两委"讨论研究后,决定利用扶贫资金,建设果蔬大棚,为脱贫攻坚“投石问路"。
实践证明,这条集体增资的路“问"对了。“建了43个大棚、近40亩土地全部租赁出去,一年收入有五六万元。"支荣鑫说。
粮油加工带来“产业收入"
果蔬大棚抗自然灾害能力差、投入成本高,想让村集体经济有不竭动力,必须依靠产业。龙山村积极探索打造“贫困户+大户+企业+村集体"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租金保底+务工收入+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实现了贫困户有收益、种植大户有销路、企业有规模、贫困村有产业。
细雨纷纷,龙山村龙粮米业的厂房里机械轰鸣,一袋袋高粱经加工后,堆起了“小山包"。“我主动找到村‘两委’,想上这个项目。"企业负责人王友安说,这也是来安县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这是我们积极探索打造的‘贫困户+大户+企业+村集体’的利益共同体的模式。"支荣鑫说,由村集体牵头,招引种植大户分片流转土地,种植大户和龙粮米业签订种植协议,形成稳定产销关系,贫困户在收取土地流转金的同时,通过在大户处务农、在米厂处务工领取报酬。目前,龙山村90%以上贫困户土地租赁给大户耕种,实现良种良法相互结合,生产销售无缝对接。
“村集体经济的锅里有了,贫困户的碗里才会有。"支荣鑫告诉记者,通过财政扶贫资金新建厂房、设备,形成固定资产,按照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量化给贫困户的部分,通过召开村资产收益分红大会,采取现金发放形式,兑现资产收益分红,真正实现了村集体、贫困户、企业收益共享。
(转载9月10日《滁州日报》综合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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