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审判职能 亮剑黑恶势力 滁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朱一村商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滁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亮剑黑恶势力,在斗争中彰显司法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5月中旬以来,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全市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抓细各项整改工作,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共审结包括涉黑涉恶案件在内的九类犯罪案件873件。其中审结涉黑恶案件42件,360人获刑。
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滁州中院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议程规程,部署推进措施,制定出台《滁州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10份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坚持“边督边改”,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每一项交办事项有举措、有落实、见成效。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督导反馈问题座谈会,“一把手”带队,采取刑事条线指导与院领导联系点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到县(市、区)相关单位、乡镇、村、社区实地调研,对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专项指导,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
坚持依法严惩坚决打“伞”断“血”
10月15日,备受凤阳县各界关注的顾氏兄弟涉黑一案在凤阳县人民法院宣判,主犯顾某建、顾某柱兄弟俩分别获刑二十一年、二十年。长期受到顾氏兄弟欺压的临淮关镇、黄湾乡等多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这是凤阳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凤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晋忠亲自担任审判长。为确保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全市法院形成了院、庭长既“扛责”又“出征”的责任落实机制。在审结的42件涉黑涉恶案件中,有22件是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法官,3件涉黑案件由“一把手”院长担任审判长。
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办案、打“伞”、断财并举,全市法院共向相关机关移送线索408条,向纪委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0条。滁州中院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全市法院共立案执行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案件59件92人,执结48件,执行到位金额273.49万元,依法查扣被执行人车辆19辆,查封被执行人房产12处。(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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