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两部门联手为农民工维权

安徽日报 2019-05-17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宝 通讯员 张树虎 魏新)近日,在凤阳县司法局、检察院的联合起诉下,该县人民法院判决包工头张某某在10日内支付原告杨某某等10人工资共计59530元,逾期支付滞纳金。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跟踪案件履行情况,让被告及时履行判决书职责,必要时还将帮助杨某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杨某某等10人于2013年受雇于同村的张某某在某工地打零工,工程完工后,包工头张某某只支付了10人部分工资,还拖欠59000多元至今没有支付。在多次索要、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杨某某等10人于今年初来到凤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县法援中心及时将案件通报给县检察院民事诉讼科,由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以扩大起诉效果,震慑违法欠薪人员。两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制定诉讼策略,经立案、县法院调解未果后于4月24日开庭。

今年以来,凤阳县法援中心已办理索要劳务工资、工伤、劳务损害等案件315起,挽回欠薪、赔偿金等近千万元,为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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