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面粉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本报讯冒用公司的名义,以面粉将涨价等借口吸收经营户预付款而非法占有,最终东窗事发。近日,凤阳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曹某批准逮捕。
曹某是凤阳县一家知名民营面粉加工企业的业务员,负责当地的面粉直销业务,直销业务即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销售面粉的同时收取货款交给公司入账。自2018年5月份起,曹某在没有获得公司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面粉将涨价为借口,口头许诺如果提前交付预付款,则保证以后按原价供货,让面粉经营户把货款打到他提供的所谓“公司”账户中,先后骗取了吴某、沈某、刘某等人共计37万余元。其后,曹某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将其中的11.7万余元用于帮助吴某等人购买面粉,剩余25.4万多元被他偿还个人网络贷款和挥霍消费。
8月4日,公司发现曹某的问题将其辞退。吴某等人得知后找到曹某索债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2月15日,曹某被警方抓获。吴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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