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获“身份证”小岗村为全国首批十个村之一
[摘要]小岗村为全国首批十个村之一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16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南京举行。会上,农业农村部首次为凤阳县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 “身份证”。
省农委经管总站负责人周策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后,意味着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市场经营活动,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16年10月,小岗村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 “三变”改革试点,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成立小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成员1028户、4288人。合作社于今年2月9日进行首次分红,每人分红350元。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锦柱表示,合作社有了“身份证”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运行,推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
截至今年6月底,安徽省共有1493个村 (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0.99亿元,确认成员392.3万人;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1392个,占全省村数的8.8%,有24个县整县推进。
另据悉,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各地普遍反映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迫切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过去已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组织也需要进行换证赋码。农业农村部将在这次颁证的基础上,向全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登记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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