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驿传车马经费如何解决

阜阳日报 2018-10-26 08:48 大字

通讯员 李援朝 明代在驿递方面,也像粮食一样实行“协济”制度。驿站协济制度是明朝分配驿银的一种措施,即“以彼有余,益此不足”。涉及驿银要及时解送,不得拖欠;涉及马匹(骡)、工役等要及时保障到位。地方官府按朝廷的命令,将所征税款的一部分用于协助其他地方官府办好驿站。“协济”虽然是为了顾全大局,但这种分配驿银的措施多有不合理的成份,有的简直是“杀富济贫”,有的则是贫穷地方的官府抵制不住,只好“打肿脸充胖子”,“协济”成了地方的一个沉重负担。

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颍州“派编协济各驿马骡、水杠夫工食共银三千两”。其中马夫4人,馆夫12人,水夫219人,总计235人。受到协济的有濠梁驿(凤阳县临淮关镇)、红心驿(凤阳府临淮县)、池河驿(今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安山驿(今陕西商州市)、鲁桥驿(山东济宁)、开河驿(山东省梁山县城东南)荆门驿(湖北)、杨村驿(天津武清区东南部)、大店驿(凤阳府宿州东大店)等。

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颍州“添编五百八十四两六钱七分”。除原有受协济的红心驿、濠梁驿、池河驿、开河驿等驿或增或减外,新增受协济的有睢阳驿、百善驿、流河驿、柳滩驿、砖河驿等5驿。其中,受协济上马5匹、中马7匹、下马3匹、骡22匹,扛夫78名,水夫820名,总计898人。

颍州驿站的马匹,及参与驿站“协济”的马匹,主要来源于官府马厂驯养的牧马。明朝实行“马政”,建立了一套官用马匹的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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