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集结抢劫半月悉数落网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7-10 16:10 大字

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抢劫绑架案件,被告人梁某某等五人犯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至四万五千元。

2017年4月初,五名分别来自福建、河南、四川、湖北、广东的被告人在网络中集结,相约驾车到山西绑架一位富商。 4月10日凌晨4时许,五名被告开车经过安徽省凤阳县境内时,身上的钱快花光了,于是决定在当地寻找抢劫目标。当发现凤阳县居民李某驾驶轿车停靠路边时,遂故意开车刮蹭李某车,后持刀将李某劫持,抢劫李某车上现金6500元后,又威胁讲出其银行卡密码,从附近银行ATM取款机上取得现金2万元,随后驾驶李某的轿车至怀远县一公墓附近将其放走。

2017年4月16日晚10时许,五名被告人开车到达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寻找抢劫目标,在一偏僻公路边发现居民张海驾驶轿车停在路边,遂将其劫持,从其身上搜出1300余元、一张农业银行卡等,并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经被告人苟某查看卡里确实无余额,后几人将抢得物品还给张海并将其放走。

2017年4月23日,凤阳警方将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陈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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