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网上售卖个人信息被逮捕

新安晚报 2018-06-02 14:49 大字

本报讯以互联网搜索和购买、交换等方式,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牟取非法利益。近日,凤阳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陈某批准逮捕。

现年26岁的陈某2015年8月在合肥市一家股票销售公司工作时,发现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可以牟取暴利,便打起了以自己的专业技术快速致富的歪主意。之后,他使用“卓讯”“八爪鱼”等软件从网上搜索包含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微信号等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又利用其拥有的个人信息与他人网上交换,并购买大量信息,先后掌握了涉及全国各地公民个人信息达1300余万条。为了吸人眼球,给一些不法之徒暗示,陈某将QQ名改为“网民资源”,不久就有许多买家联系,提出购买个人信息的要求,而陈某根据他们的需要搜索出相关信息资源后,以每万条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打包后向他们进行销售,两年多时间内共非法获利约4万元。

今年4月19日,警方发现这一涉嫌犯罪线索后,立即展开布控,陈某被抓获归案,当场扣押电脑、手机、硬盘等作案工具。到案后,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吴长忠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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