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家政服务市场旺季“有价无市” 没预约?别急,元宵节后再试试
在中荣街一家家政公司,预约电话此起彼伏响个不停,两名接线员苦口婆心地向顾客做着解释。
本报记者 陈春怡 文/图
年前扫尘,辞旧迎新是中国民间习俗。距离春节还有几天,家政服务市场已是满负荷运转,保洁、护工等各类服务人员预订火爆。如果没有提前准备,现在才决定预约,那么你的订单可能要排到年后了。
一天跑三家 满负荷运转
往年这个时候,孙彦五已回到仁和集老家为过年做准备,最近几年则不然。自从进入家政行业,越是逢年过节,越是业务火爆,孙师傅的手机不断接到咨询电话。“熟人老价格,不讲价。人托人找上门的,还能加点价。这个时候最忙最累,也最挣钱。”孙师傅告诉淮河晨刊记者,无论如何,自己大年二十九也会回去,“挣的钱再多,也不能不过年。”
作为家政行业的一名“游击队员”,在众人印象中,孙师傅的工作时间应该更为灵活,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孙师傅说,家政行业注重口碑,自己做事勤快,口口相传带来大量主顾,根本不用为客源发愁。
“别人找上门了,只要时间能错开,不会把生意往外推。”孙师傅告诉记者,从去年12月起,他已提前进入“过年模式”,“家政一天三家,护理一个月三家,每天不是待在医院就是在别人家里打扫,已经到头(极限)了,想歇两天都不成。”
对于收入,孙师傅说得比较保守,没有向记者透露太多。“这几个月就算都是‘熟人活\’,每个月五千元不会少了。”他告诉记者:“如果从中介找家政,中介还要提一部分介绍费。直接找我们,可以把这部分钱省下来,现在人们都知道这个理,上门生意特别好。”
返乡潮袭来 月嫂成“香饽饽”
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年前忙碌的,除了家政服务人员,竟然还有月嫂。
上个月底,年过五旬的黄叶金刚刚结束了一单月嫂工作,返回位于凤阳县黄泥铺的老家。在家待了半个月,过年的菜品尚未备齐,她再次接到中介电话,咨询她是否有空接单。黄叶金犹豫了一下,最终拒绝了邀请。
“家里都出去打工了,里里外外全指望我一个人。孩子们过年要回家,这个时候家里离不开人。”黄叶金遗憾地说,若非走不开,自己说什么也会接下这一单,“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她(雇主)不怎么挑,活好干,价钱也好商量。”
“其实临来的时候我跟他们(中介)说过的,年前不再做了。要不是实在找不到人,也不会找上我。有些月嫂家在外地,早就走了。只能问问我们这些留在本地的人可愿意临时接个活。”黄叶金告诉记者,过年期间,一些产妇的父母、公婆回老家过年,急需请人照顾孩子。即使长辈留在身边,由于过年诸事繁忙,很多年轻的父母也希望请专人帮忙,“带孩子一点不能大意,请个人在旁边时刻看着,更放心。”
市场火爆 服务保洁“有价无市”
“打了几家家政电话,都说腾不出人手,让我等到年后再说。”在吴湾路附近做绿植生意的朱剑丽告诉记者,年前大扫除的习惯她已经坚持了多年,自己做生意时间比较灵活,一般都是自己打扫,今年却出了点小意外,“今年情人节和春节挨在一起,以为生意会受点影响,谁想到订单还不少。没有时间搞卫生,请人又太迟了,到处找不到人。”
40元/小时,100元/3个小时,800元/10次,3.5元/平方米……记者在走访了蚌埠市家政市场后了解到,这个行业运行比较透明,每家报价基本一致。但所谓的报价还是上个月的行情,眼下家政市场可以用“有价无市”来形容。
“你来得太迟了,上个月底加点钱或许还能找到人,现在好多人回家过年了,剩下的人也早就排满了。”在中荣街某家政公司,接待人员干脆建议记者“找熟人试试”。“海X家政”工作人员表示,大约两个月前,公司就开始接年前保洁服务订单,至1月中旬,保洁预约安排得满满当当。目前,所有在岗的服务人员满负荷运转,平均每天要完成两至三家的保洁工作。
“正规军”vs“游击队” 各有利弊
眼下,如果你有保洁意向,也可以电话预约,但排上队约莫需等到年后了。
“你要是不着急,不如等到元宵节以后,人手宽裕,价格也能恢复到正常水平……”2月8日上午,记者在这家位于中荣街的家政公司看到,虽然大厅里空空荡荡,但预约电话此起彼伏响个不停,两名接线员苦口婆心地向顾客做着解释,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各家家政公司承诺给消费者的时间节点很是一致,基本上在元宵节前后——恢复原价、随叫随到。最不济,提前两三天也足够周转。
业内人士提醒,家政服务行业既有“正规军”,也有“游击队”。“正规军”价格略高,服务质量有保障。“游击队”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往往不知底细。尤其是春节前家政保洁服务需求不断增大,行业不可避免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市民最好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合约,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延伸阅读:
“金牌月嫂”被撞伤 按行情赔偿误工费
过年期间,伴随着家政服务旺季的到来,从业人员收入也水涨船高。这个时候受伤,影响的不仅是健康,还有收入和心情。
李女士是一名“金牌月嫂”,在行业内小有名气。2013年初,她驾驶电动车沿前进路由西向东行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出租车驾驶员王某和李女士负有同等责任。
经医生诊断,李女士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以及“头部外伤”。住院治疗28天,各项医药费总计花去1万余元,后又遵医嘱休息了1个月。出院后,除了医药费,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误工费1万元。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李女士的误工费标准过高。但依据当时的市场定价,李女士每月收入的确在5000元左右。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月嫂工作性质特殊,工作间隔期较长,不能以完全误工来考虑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赔偿李女士误工费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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