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伪造数据滁州一企业被查
本报讯(记者张青川)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环境监察局近日根据“三个全覆盖”运维监管服务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联合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监察部门,对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察人员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且该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控设备内置有可以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模块,涉嫌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现场检查时发现,滁州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安装联网使用的系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EM-5型CEMS自动监控设备,企业通过该设备自动监测数据。现场检查时,企业燃煤锅炉正在使用,现场委托资质单位对循环液取样监测,监测结果pH值为2.77酸性,循环液pH值不符合锅炉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技术指标,达不到脱硫效果;对总排口外排烟气取样监测三批次,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01毫克/立方米,超标1倍。按照规定,当该设备检测到烟气含氧量达到19%以上,自动监控设备应自动判定锅炉停炉。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违规将停炉判定条件烟气含氧量下限值调整为15%,导致锅炉烟气含氧量达到15%后,实际锅炉还在燃煤运行并排放污染物,但自动监控设备已经判定锅炉停炉。
监察人员委托资质单位对企业烟气取样监测三批次,发现通过自动监控设备内置模拟自动监测数据程序模块,启用“0左右波动”按钮,模拟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自动监测数据,造成传输至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自动监控系统平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数据在0至1毫克/立方米之间,与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严重不符。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对全省范围内安装使用杭州泽天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进行全面彻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督促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同时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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