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务费不给,法院查封房屋维权
晨刊讯 定远县某农业科技公司拖欠余某劳务费不仅不支付,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法人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维护余某合法权益,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房屋。
2016年10月,位于定远县某乡镇的一家农业科技公司,聘请余某为其生态农业园挖水塘、平整土地,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拖欠劳务费39.2余万元。经余某多次催要,公司总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余某于2018年12月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农业科技公司支付所欠劳务费,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农业科技公司和法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农业科技公司法人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发现该公司法人早已外出躲债,不知所踪。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某农业科技公司的所有房屋进行查封。
7月2日上午,该院执行法官到达执行现场后,先是对农业科技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细致耐心的疏导工作,向其释法析理,希望协助执行。经过劝导后,该农业科技公司工作人员主动配合执行,执行法官现场对该公司所有房屋进行了查封。
(丁 岚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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