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款为啥不发放? 范岗乡党委负责人:首先要有合法分配方案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6-11 10:18 大字

[摘要]范岗乡党委负责人:首先要有合法分配方案

■ 本报记者胡明兵

村民组土地被征收了,有一大笔钱在乡政府,村民多次要求分配、使用该款,可领导就是不同意,大家对此都有很大意见。近日,定远县范岗乡范岗村村民告诉本报记者。

村民对征地用途等表述并不清楚,他们给记者发来一份《补偿协议书》,记者从中了解到,这次征地是泉坞山大道和拆迁安置点建设需要,所征土地为后武村民组境内集体荒山土地,征收款32万余元,直接打给后武村民组办理的指定账号,由村民组自行安排。

“虽然协议上写明,钱由村民组自行安排,可从2016年征地到现在快3年了,钱也没打到村民组账号。 ”反映问题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派代表每次去乡、村要钱,有关领导表示,如果做公益事业需要用钱,可以拿发票去报销,但是,不能直接把钱打给村民组。村民认为,乡、村领导的做法不妥,这是村民组内村民共同的征地款,理应由他们自行决定如何分配使用,乡、村不该扣着。

为了解事实,5月29日,记者联系了范岗乡党委胡书记。经过调查,他告诉记者,没有任何乡村干部说过“不能发钱,只能拿发票来报”这样的话。虽然这笔钱是村民组的征地款,属于组内村民共同所有,但是,乡村有责任依法发放此款。

胡书记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款,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制定合法的分配方案,乡政府、村委会要对此进行把关审核,保证分配方案合情合理,最重要的是要合法,不能侵害少数群众利益,因为之前就曾有过因分配征地款发生纠纷的情况。之所以至今未将分配款打给改组,就是因为该组对如何分配此款,没有达成一致,迟迟没有提供这样一份分配方案,等该组提交方案后,就会把钱发放下去。

反映问题村民坦承,组内村民对如何分配征地款确实有不小分歧,有人认为应该按照二轮承包人口分配,有人则认为应该按照现有人口分配。但他们不知道,分配征地款还需要有一份合法的分配方案。他们会尽快召开会议协商,制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配方案,争取早点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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