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投案100名涉黑涉恶嫌疑人向警方自首

安徽法制报 2019-05-14 10: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贾成记者李斐)5月9日中午,迫于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滁州市公安局提级侦办的定远县“杨某伟、杨某胜等涉黑恶犯罪团伙案”最后一名在逃嫌疑人杨某步入了定远县公安局扫黑办大门,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5月10日,记者获悉,4月14日,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印制、全域张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据统计,自通告张贴以来,截至目前安徽省已有100名涉黑涉恶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杨某伟、杨某胜等人形成了一个9人涉黑恶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定远县西卅店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4月15日,在警方的围捕中,杨某伟等8人纷纷被捕,而杨某因故外出,侥幸躲过了抓捕,被警方依法上网追逃。在了解到《关于再次督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后,经过思想斗争,5月9日中午,杨某主动来到定远县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随着杨某的投案自首,这个长期盘踞在定远县西卅店镇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彻底被警方摧毁。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以来,安徽省公安机关始终将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坦白自首作为打击黑恶犯罪、提升斗争质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4月,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紧抓4月至8月的有利战机,以整改落实中央督导交办问题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实现2019年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目标,深入组织开展守护平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行动”,将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作为推动“铁拳行动”的重要举措。4月14日,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印制、全域张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限定投案时间,阐明法律政策,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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