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为啥比县医院“看病贵”?
■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乡卫生院的挂号费竟然比县医院还贵,这是不是在乱收费啊? ”春节前,和县香泉镇泉水村的老周向记者咨询。
老周的母亲林奶奶今年80多岁了,身体不好,血压高,需要长期吃药。春节前,老周去给母亲买药,买过药后他发现,药钱30元,但是诊疗费却收了10元。 “这也太高了,我记得我去县医院看病,才收四块五毛钱挂号费,乡卫生院怎么能收的比县医院还贵呢! ”老周感到很不解,于是,打电话向记者咨询。
无独有偶,定远县范岗乡的老高近日也向记者提出了这个疑问,他在范岗卫生院买药时,也被收取了10元诊疗费,他说,他去定远县医院看病,挂号费才收四五元,卫生院比县医院收的贵,不合理。
接到老周和老高的反映后,记者随后联系到和县新农合中心,该中心王主任经调查后回复记者,老周帮其母亲买药被收10元一般诊疗费,这是事实。但一般诊疗费并不等同于县级医院的挂号费,一般诊疗费项目由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4大项共30小项组成。具体包括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等消耗材料等。在一般诊疗费之外不得再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留观诊查费、降温取暖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元一般诊疗费,老周只需自费2元,另外8元由新农合基金负担。
王主任告诉记者,2012年,省卫生厅下发了《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费收付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一般诊疗费是基层医改后乡村医疗机构的重要补偿渠道,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同时,也调整了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减少了不必要的门诊输液,遏制了门诊滥用抗生素现象。记者查询该办法后了解到,凡是参加了新农合的患者,在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以普通门诊方式就医时,在任何情况下,患者只需支付一般诊疗费的自付部分。即: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参合患者自付2元,基金支付8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参合患者自付1元,基金支付5元。
王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老周本次买药的可报费用是38.58元,其中包括10元一般诊疗费,老周实际报销的公式为(38.58-10)×55%+8,老周共能报销24元,这里的8元就是新农合基金负担的8元一般诊疗费。换句话说,老周被收取的10元一般诊疗费,他自己只负担了2元,新农合基金负担了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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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定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