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拘留决定书,老赖“闪付”执行款

皖东晨刊 2018-12-04 08:12 大字

晨刊讯 日前,一笔已经拖延了近2年的欠款,在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送到老赖面前时,就“闪付”到账执行款66000元。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12月,张某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欠银行借款本息66000元,分别是2017年5月前还款20000元,2017年11月前还款23000元,2018年4月前还款23000元及利息,此外,若张某任何一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就剩余款项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可是调解生效后,张某第一笔就拒绝还款,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但是张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还会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制裁,但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以“经济困难”、“过段时间再给付”为由百般搪塞、推诿。执行法官几次前往张某公司和家中,均未找到被执行人。经调查得知,张某时常会来公司,只是有意与法院“捉迷藏”,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也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

日前,看到拘留决定书的张某,终于明白法律的威严是不允许挑战的。因此,他连夜和家人凑了6600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丁岚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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