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木未先办证 买卖双方均担刑责

皖东晨刊 2018-05-22 08:13 大字

晨刊讯 双方都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证,定远县居民李某便将树木卖给谢某采伐。因谢某伐树之后没有付钱,李某一气之下向警方报案。结果,两人均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两人均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

定远县定城镇斋朗村一处山上,李某的父亲栽植一片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的杨树。2017年6月的一天上午,李某找到正在附近砍伐树木的谢某,表示想把杨树卖给他砍伐掉。中午,谢某与李某通过电话谈妥价格,便动手砍伐杨树。谢某表示卖完树再付钱,得到李某同意。后来,谢某因家中有事便没有继续伐树,也没有支付之前的树木钱。

李某在向谢某要钱无果的情况下,遂向定远县森林派出所举报,称谢某盗伐了他的林木。去年11月,市森林警方介入调查,发现李某、谢某明知未办理林木采伐证,就擅自砍伐林木。被非法采伐林木的立木蓄积达22.868立方米,两人均涉嫌滥伐林木罪。在查明案情后,市森林公安局将两人刑事拘留。

(吕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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