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多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滁州日报 2018-03-13 08:12 大字

本报讯近日,定远县发布了2017年全县工商12315、食药监12331、质监12365三条热线的投诉受理情况。去年,该局举报投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问题计678件,其中投诉举报281起,咨询397起,办结投诉举报281起,实现投诉举报登记率、办结率和查处率三个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5万元。去年7月份,国家工商总局12315网络投诉开通,定远12315平台接受国家工商总局转来案件21起,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该县通过四项举措,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投诉举报平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的管理。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的服务理念,及时将投诉举报分流到各办理机构,按时办结反馈,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二是织密维权网络。加大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建设力度,帮助企业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致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在全县共设立消费者投诉站183个,22个乡镇均建立“一会两站”。维权服务站承担了解民情、反映群众诉求、解决争端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全年累计化解消费纠纷183起,未发生一起群众到上一级消费维权部门申诉、举报事件。三是突出重点行业。围绕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消费品,加大抽检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把好进货关。全年累计开展省级食品安全抽检90组,食用农产品抽检240组,并在全县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16个,有效地保障了消费安全,减少了消费纠纷的发生。四是营造共治环境。针对不断出现的消费纠纷调解难、执行难等新情况和新矛盾,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维权案件移送渠道等,构建法院、消协等部门沟通协作、横向联动工作机制,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组建“315”义务维权专家组。在消费者维权发生纠纷后,先由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涉及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由巡回法庭立案审理。去年,“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2件,其中一起支持消费者购房退款案件成功办结,2万元购房保证金已退还消费者。(罗继萍陈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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