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明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

左江日报 2018-06-10 12:47 大字

6月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右排右二)接待群众来访。本报崇左讯(记者农超武)6月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明到市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接访中,刘有明首先接访了江州区黄平福、张伟兰两人要求落实青苗补偿费的信访事项。据信访人反映,2017年市政府为建设AAAA级景区征收那达林场161亩土地,其中涉及信访人的10.2亩,该土地征收前种植有10.2亩的大王椰,现土地补偿费已得到,但至今未得青苗补偿费,要求市政府帮忙解决。在了解诉求后,刘有明又向在场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核实相关问题。刘有明表示,因景区建设征收土地前,信访人已与那达林场签订《土地转租协议书》,后那达林场将土地转包给广西崇左白头叶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信访人已将土地转让且已结清转让费,不再涉及景区土地征收青苗费补偿问题。信访人所反映追加落实青苗补偿费事项,应在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征地补偿款项后,再由广西崇左白头叶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信访人协商是否增加补偿金额。

天等县农开宣来访时要求帮忙协调解决天等县城过境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合同外工程款兑付问题。据农开宣反映,他的施工队与天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承建县城过境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合同,项目竣工后,因对审计结果存在争议,天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委托广西海特咨询公司及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审计,但审计报告出来至今未落实该笔工程款。在详细了解该信访事项相关情况,以及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建议意见后,刘有明表示,天等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天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与上访人的施工队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下,应引导上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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