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法院: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73%
天等讯天等县人民法院为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讼累,节约司法成本,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大力推行简易程序适用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今年以来该院一审结案491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73%,居于崇左市各基层法院首位。
该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一是实行民商案件繁简分流。制定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的标准,除了案情复杂及法律规定必须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或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大胆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化解纠纷;二是大力推行刑事案件简易审。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缩短审理时间,加快办案流程;三是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调解工作贯穿在诉前、立案、审判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充分发挥简易程序方便、快捷、灵活等特点,尽量做到快速立案、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四是该院要求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捷、灵活的特点,采取巡回审判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就地化解纠纷,提高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李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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