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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强化措施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左江日报 2015-04-02 05:15 大字

天等讯连日来,天等县采取多重措施,狠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

该县加强领导,组织各中小学校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食堂内部管理,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从源头上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对凡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和劣质食品一律销毁,不得售卖。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培训。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同时,建立食堂食品留样制度,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均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做好留样登记,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同时,该县加强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时候要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账。登记内容应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感官性状和标签检查情况;食品出库时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重点检查食品变质、包装损坏及保质期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处理。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得与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

目前,天等县共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279个,其中普通高中2个,职业技术学校1个,初中14个,小学(含教学点)181个,幼儿园81个。截至目前,全县学校食堂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李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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