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为遗产反目法官调解化纠纷
天等讯10月16日,天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农秀青(化名)、黄文东(化名)诉被告黄正良(化名)、李芳(化名)遗产纠纷案,化解了婆媳之间的积怨,使婆媳关系重归于好。
2013年5月12日,农秀青的丈夫在修建房屋时,不慎从高处掉落,当场死亡。用工单位赔偿后,经协商,儿子黄文东分得抚恤金108000元,双方也都对赔偿金额表示接受。但是,农秀青却与公婆因黄文东分得的抚恤金的保管问题产生纠纷,农秀青作为黄文东的法定代理人于9月2日将公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将108000元现金交给其管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审理此案的法官凭借多年的经验,以双方都爱护孩子这个共同点作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进行劝说。最终,双方在耐心调解下达成协议,即黄文东分得的抚恤金108000元以黄文东为存款人存入银行,存款方式为五年定期,到期自动转存,至黄文东年满十八周岁方可支取,以用于黄文东生活、教育等支出。此案调解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均对结果表示满意,婆媳双方积怨得到缓解,重归于好,均表示以后要互相谅解,融洽相处,一起将孩子抚养长大。(农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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