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一山庄发生游客溺亡事件 涉事山庄已被责令停业整顿

南国早报 2019-05-21 16:18 大字

记者现场走访时,涉事的游泳池已被排干池水。 山庄贴的收费告示。

南国早报记者颜强文/图

5月18日晚上,23岁的陈某在宁明县爱店镇一家农家山庄游泳时不幸溺亡。事发后,陈某的哥哥陈飞(化名)质疑:该山庄是无证经营,且未设置相应的提醒标志。但山庄老板怀疑陈某死亡另有原因,要求法医鉴定后再定责任。目前,当地政府已经责令山庄停止营业。

事件:男子泳池内溺亡

5月18日下午,在宁明县城经商的陈飞两兄弟来到爱店镇找友人玩,晚饭过后,友人提议,附近有一家农家山庄在试营业,当天是试营业的最后一天,游泳不收门票,可以去边游泳边吃烧烤。这一提议得到了众人的支持。

陈飞告诉记者,当晚8时40分许,他们一行6人来到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禄旭屯的农家山庄,先是在烧烤区点了几瓶啤酒和饮料。他到点单区去点烧烤时,弟弟陈某独自先行进入泳池游泳。

之后,陈飞在泳池内没看到弟弟的身影,便回到烧烤区询问,后再次去到泳池边。借着烧烤区的灯光,他发现泳池中有一条泳裤,与弟弟穿着的泳裤相似,便跳入泳池想看个究竟。不料跳下水后,似乎踩到人,他赶紧将对方拉上来,才发现正是自己的弟弟陈某。

发现弟弟溺水后,陈飞立即大声呼救,随后又拨打了120、110求救。同行的一名女护士闻讯过来帮忙急救。

20分钟后,医护人员赶到了现场,但陈某仍因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陈飞获悉,该山庄是无证经营。山庄内没有专门的救生、救护人员。

事发后,陈飞与山庄老板达成初步协议,由山庄老板先支付两万元丧葬费,将陈某的遗体拉至殡仪馆,待法医鉴定后再细化责任。

回应:泳池不对外经营

5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的农家山庄走访时看到,该山庄主要分为两大块区域,左侧为经营的烧烤区和游泳池,右侧一排平房则是供游客住宿的房间。

在山庄烧烤区前放置有一块提示牌,上面写有“5月19日起正式收门票”等字样。泳池则分为儿童区和成人区,一旁还有一则安全告示,写有下水需热身、穿泳衣、未成年人要有监督等要求。记者注意到,由成人专区沿扶梯下去,泳池水深超过1.9米。但周边并未放置有水深方面的警示标志。

烧烤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陈某进入泳池游泳到被他哥哥捞出,间隔时间不超过5分钟。

随后,记者找到了农家山庄的经营者农先生。农先生告诉记者,当晚,陈飞一行6人来到山庄,要了6听啤酒和一些饮料,然后有3个人先后去游泳。当时,他还对其中一人说过“泳池并没有开放”,但未阻止他们进去游泳。没过多久,他就听到有人溺水需要抢救的消息。

事情发生后,辖区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农先生称:“我之前说愿意赔偿5万,但家属要我赔50万,我不可能接受。”而且他怀疑陈某死亡另有原因,所以要求走法律程序,法医鉴定后再定责任。

进展:山庄已停业整顿

记者从宁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爱店工商所了解到,4月23日,农先生到该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餐饮、室外游泳场、室外KTV娱乐、住宿等服务,爱店工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为农先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工商工作人员给农先生开具了一张《先照后证办理告知单》,告知其营业执照内所涵盖的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但是到目前为止,山庄都没有去办理任何一项行政许可手续,所以山庄存在着无证经营的情况。”

此外,记者从宁明县国土资源局爱店管理所了解到,该山庄存在违建。国土部门早在2015年就向该山庄下发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要求供电所对违法建筑断电等,但都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对于该山庄的违法建筑如何处置,宁明县国土资源局爱店管理所负责人表示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开会讨论。

宁明县爱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溺水事件发生后,政府第一时间组织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秩序维持、安抚家属等相关工作。5月20日,当地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农庄存在安全隐患,已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依法对农庄停业整顿。检查组还将到镇区各营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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