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学纪讲纪考纪不让一个党员“掉队”
宁明讯“《条例》既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也是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具有双重意义,大家要强化使命担当,反复研读,带头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11月26日,在宁明县纪委监委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讲会上,宁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黎峰对全体纪检系统干部强调。
这样的“纪律讲堂”只是一个小缩影,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坚持纪律教育先行,在纪律宣讲、警示教育上下工夫,通过学纪、讲纪、考纪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党员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实现了纪律教育全覆盖,在全县营造出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自今年8月份新修订的《条例》发布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同时,开展全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设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营造学习氛围。通过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条例》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条例》中11章节、142条等相关内容,借此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懂、弄通、悟透《条例》,提升党性修养,增强业务能力,明确行为底线,不让一个党员“掉队”。
为帮助广大党员学习理解《条规》,提高学习效果,该县还选取了2015年换届以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违纪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编印成《县纪委警示教育录30条》学习资料,下发给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林建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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