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法院:微信执行助力执行攻坚
宁明讯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林法官通过微信成功执结一件抚养费纠纷案。
林某与黄某(女)系夫妻关系,2014年7月,黄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将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黄某与林某离婚;婚生孩子林甲、林乙由林某抚养,黄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判决生效后,黄某拒绝支付林甲、林乙抚养费,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黄某支付从2015年3月至今年7月的抚养费24000元。
案件受理后,林法官通过微信添加黄某和林某为好友,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案件材料。林法官在微信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向黄某讲明了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法定义务,由于说理深入,讲法有据,黄某自愿支付孩子抚养费。经林法官悉心释法明理,充分征求双方意见,力促双方达成了黄某于9月30日前分批分次共支付孩子抚养费24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已按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孩子抚养费24000元。
今年以来,宁明县人民法院借助微信方便快捷、用户多的特点,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用自己的微信号加案件当事人为好友,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案件材料给当事人,通过微信做好执行和解等工作。用微信执行案件方便快捷,及时执结了一批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甘华坚罗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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