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左江日报 2018-08-10 10:43 大字

宁明讯妄想花钱买自由,却被犯罪分子骗取人民币17.7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7月,曾某乙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抓获。曾某乙的姐姐曾某甲护弟心切,多方打听如何能让弟弟早日释放。不久,曾某甲听黄某称“有熟人,放人小意思”,于是两人搭上了线。黄某先是要求曾某甲微信支付7000元用于请法院的领导吃饭,不久,又对曾某甲说还需要10万元现金去疏通关系,曾某甲一一照办。曾某甲本以为弟弟很快就能回家与家人团聚,哪知3个月过去了,弟弟仍被关押在看守所里。随后,黄某又以各种借口说还要7万元才可以释放曾某乙。曾某甲借齐7万元转账给黄某,黄某收到7万元后迅速挥霍一空,又以各种理由和曾某甲周旋,直至借口用尽直接“失联”。曾某甲此时才幡然醒悟并到派出所报警。今年6月13日民警将黄某抓获。经讯问,黄某对诈骗曾某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农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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