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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通知

左江日报 2017-02-23 10:50 大字
钟玉绵:

您与本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宁明县明祥小区烈士陵园旁302号房,根据合同约定租期为2017年1月25日到期,因无法与你本人联系,特此通知请您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您自有财物搬离并与本人办理交接,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你遗弃剩余物品,我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作废品处理。

特此通知。

出租人:刘鹏胜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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