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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专委到宁明法院指导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左江日报 2017-01-17 00:00 大字

宁明讯 1月日上午,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一行3人在崇左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增雷的陪同下,到宁明法院指导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宁明县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联动单位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团委、县司法局的代表参加此次调研。

何艳斌一行与宁明县家事审判各联动部门代表在宁明法院院长任显忠等人的陪同下,了解家事审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查阅专项台账后,何艳斌一行赞扬该院家事审判庭布置突出人文关怀气息,融入宁明花山文化精髓,营造出了温馨和谐的审判氛围。何艳斌对该院积极探索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家事纠纷化解率,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边疆和谐稳定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肯定。

随后,何艳斌与各联动单位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该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该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询问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参会各联动单位代表热烈研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家事审判联动作用,提高服务功能,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科学发展,并初步达成共识。

何艳斌强调,宁明法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试点单位的要求,高标准实现硬件软件“双提升”,逐步完善家事审判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发挥各联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的作用,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总结出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具有宁明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努力为推进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发展做出有益尝试,实现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绩。

(韦兰序农静)

又讯1月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艳斌代表区高院党组到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看望慰问江州法院干警李振京。崇左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增雷,江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军陪同慰问。

李振京是江州法院驮卢法庭庭长。曾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廉政文化法庭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自治区高院领导充分肯定了李振京对工作的执着,希望李振京一如既往投入法庭工作中,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作用,做好“传、帮、带”,把好经验代代相传。希望全体法庭干警要不断总结学习本院干警先进的办案经验,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振京对领导的关心慰问表示感谢,并表示,在新的一年,将谨记领导的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带领全庭干警办好每一件案,争取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最后,自治区高院和市中院领导分别给李振京送上慰问金,并向驮卢法庭全体干警致以新年的问候。

期间,何艳斌一行还察看了驮卢法庭的办公办案区、廉政文化室等场所,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置及物质装备、收结案、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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