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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积极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左江日报 2016-12-08 00:00 大字

宁明讯 宁明县针对各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数量大,涉及面广的现实,进一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并多方面争取社会爱心捐资助学,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实现上学梦,在校安心学习,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及党和政府的温暖。

据统计,宁明县年度春季学期共有幼儿人获得学前教育阶段入园补助,秋季学期人受助,全年发放学前教育阶段入园补助金共.万元;该县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年全县发放义教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8万元,全县人次中小学寄宿生受益;全年有普通高中生人次获助学金共.万元;全县中职学生人次获助学金、免学费共.万元。

此外,宁明县对全县名家庭贫困大学新生给予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共发放资助金.7万元。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发放贷款.万元。对全县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在基层工作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按照平均每生—元不等免除学费或助学贷款,年以来,全县共为名大学毕业生免除学费或助学贷款.1万元。

为使学生资助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该县成立了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对学生资助资格的审查、资金发放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有章可循。此外,该县积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校外,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介,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在校内,通过张贴画册、学校例会、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并对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

为了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资助工作的严肃性,让每一名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该县制定了科学的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各校相应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给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设立学生资助工作举报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公示期有导议,经调查属实,及时更换,力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强对家庭贫困学生档案建立工作。及时为学生建立贫困档案,并通过问卷调查、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变动情况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规范对资助材料档案的管理。

为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真正落到实处,该县实行专款专用,分账管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禁他人代签,确保了资助金的安全。学校不得克扣、挪用、截留学生资助金,对未发放的资助金要求及时退还。同时在实施资助工作中,重视学生诚信、励志、感恩、勤俭教育。通过举行班会、学校活动、学生急病捐款、灾区捐款等公益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培养他们的大爱精神。(黄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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