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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一“老赖”被判刑

广西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本报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刑事案件,当庭依法对一名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阮某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元。据悉,这是该县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入刑案件。

年月日,被告人阮某某驾驶一辆多功能拖拉机碰撞到对向由李某某驾驶的摩托车,致李某某受伤。李某某因此向宁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阮某某赔偿其损失。一审判决已于年月日生效。

判决生效后,阮某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年月,阮某某将一辆农用车变卖,所得款项未用于赔偿李某某。年至今,阮某某一直在外打工,多年来所得存款也未用于赔偿李某某,而是用于自家建房,以此来转移、隐藏财产,致使法院的判决无法执行。(周贻刚 唐娇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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