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和绩效工作完成情况 宁明县奖惩一批单位和个人
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激励惩戒情况通报会,对第三季度评出的20个先进单位和37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或乱作为的47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为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宁明县形象办采取抽样调查和现场绩效普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脱贫攻坚”、甘蔗“双高”、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平安建设满意度、干部管理等七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主要依据,对各单位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各单位绩效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宁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激励惩戒办法(试行)》,评出第三季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乱作为的干部进行惩戒。
在惩戒方面,该县对扶贫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的进行党政纪审查或立案调查;对扶贫工作中慢作为、上下班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个月,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或绩效工资;对部分被惩戒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以及部分村屯的乡镇包村领导、工作队员进行约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服务态度差、存在推诿、拖拉情况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调整岗位。(李翔 黄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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