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惩治腐败 宁明“五强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本报宁明讯(记者 陆明翔 通讯员 周贻刚 陈桂梅)去年以来,宁明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监督执纪问责,通过采取“五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15年以来,宁明县委层层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监督管理,通过“五强化”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强化压力传导,扎实推进责任落实。该县通过以上率下促进责任落实,去年,县委就纪检工作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6次,做出批示23次。同时,通过公开督导巡查公告、个别访谈约谈、受理来电来访、查阅账册资料等措施开展“诊断式”巡查,发现并反馈督促整改问题91个。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四风”问题突出以及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以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县委年内还对负有主体责任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强化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引领,创新突出“回炉强化”警示教育、“案件通报”警示教育、“案件审理”警示教育等三大警示教育模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坚持以案明纪,定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赃款清退会、案件庭审会等,发挥反面典型“零距离”的直观警示作用。向党员干部印发《宁明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本,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和执行的压力与动力。2015年,该县县委、县纪委还先后下文通报5批次35起典型案例,全县集中约谈党政“一把手”5次,诫勉谈话53人,函询有关单位21个。
强化执纪审查,惩治腐败决不手软。该县突出办案重点,牢牢把握纪律审查政策,严肃查处了县民政局局长黄巨农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2015年,全县受理信访举报件146件,初核案件线索75件,立结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全县立案数排在崇左市前茅。同时,该县突出办案合力,率先在崇左市推行纪检监察机构联组管理机制,将13个乡(镇)、3个农场和29个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整合起来,实行集中办公、集中管理、集中开展工作,组成党风廉政巡查、财务审查、案件查办、电视问政、“三公”经费管理、信访核查等六个联组,形成反腐强大合力。
强化问题导向,纠正“四风”态度决绝。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视频夜查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利用治安监控天网系统督查公车使用情况、节假日必查等常态化监督,狠抓“八项规定”落实。2015年,全县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8次,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方面案件20件。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涉农案件22件,查办公车私用问题3件,查处违规操办婚宴1起,清查违规多占住房并清退48套。通过专栏曝光、专区曝光、专题曝光等形式,将通报曝光延伸到各个层级,形成震慑全覆盖、无盲区。去年,该县实名通报5批(次)76名党员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案件通报会11次,系统专题通报会2次。
强化主业聚焦,倾力打造铁军队伍。该县纪委监察局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向主业聚焦,把原来的12个科室调整为6个科室,使从事执纪监督问责的一线力量达到了71.6%,县纪委参与县里的议事协调机构也由原来的19个精减至11个。同时,该县县委在分工上支持县纪委书记退出分管林产业工作,专管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全县16个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和29个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内部分工上,也都全部做到落实专职专责,向主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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