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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246名老村医春节前领到政府养老补助费

左江日报 2016-02-17 02:02 大字

宁明讯“我做了几十年的赤脚医生,现在老了,还得到政府发放的养老补助费,感谢党和政府。”2月3日,宁明县东安乡东安社区老村医冯文政冒着严冬的细雨,来到宁明县农村商业银行,首次领取了专项养老补助费4410元时感慨地说道。当天,宁明县共有246名老村医全部领取到2015年度的养老补助费。从2015年1月起,这些老村医每人每月可领取(或补发)相应的养老补助费,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这些老村医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这是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自治区村医养老惠民政策取得的效果,让全县老村医度过新春佳节,感受了春天般的温暖。

2015年以来,宁明县投入113万元,认真落实自治区“村医养老”的政策,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岁以上,并曾经担任过赤脚医生、乡村医生的,发放给生活补助费,除了给246名老村医按月发放补助费外,同时给予离任不达到养老条件的160名村医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构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村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宁明县卫生计生局多次召开卫生院院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会议,统一布置。各卫生院做好村医摸底调查,印发资料,层层落实,多形式、多渠道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自治区村医养老保障政策传达到享受对象,人人皆知,并派员登门收集申报材料,认真做好解答村医养老条件、补助标准等问题。

各乡镇卫生院认真核定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乡村医生证、以及能够证明从事乡村医务工作的其他原始证件、资料等,了解有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并对年久无法提供资料的卫生院或卫生所,均邀请与之同时工作的老防保人员、老职工、老院长等召开座谈会,同步进行调查,走访老党员、老村民,充分听取意见,听取村委干部、村卫生室负责人的意见,进行确定核准,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县政府信息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乡镇卫生院、村委、村卫生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告,防止了虚报或弄虚作假行为,提高审核质量和准确性,建档造册登记上报。2015年7月,该县还得到自治区、崇左市检查组的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村医养老补助核查工作质量。(黎勇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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