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查办首例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
宁明讯 日前,宁明县纪委对城中镇浦瓜村村委委员、治保主任、党员黄某某违反操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的“四风”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这是该县纪委今年查办的首例违反有关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的违纪案件,社会反映强烈。
经查实,今年9月底,黄某某未按操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在事先未向城中镇纪委或其他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在其家中操办小女儿出嫁宴席。宴席共备酒菜50桌,实际摆酒席48桌(按当地习俗8人一桌),超过宴席规定的标准数,黄某某共收到礼金共计31630元。
据了解,2014年10月,自治区纪委出台《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以后,宁明县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宁明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并采取下发文件形式,层层传达到各级党支部。该县还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和领会了《规定》的主要内容,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节俭、廉洁,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同时,宁明县纪委、监察局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查处黄某某一案,正是该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行动。(李浩韦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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